分公司工伤由谁承担赔偿
宁波北仑律师事务所
2025-05-28
(一)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职工工伤时,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担责,参保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没参保则分公司支付。分公司应及时为职工申报工伤,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办理理赔等手续。
(二)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由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总公司要积极处理职工工伤事宜。
(三)若分公司有一定承担能力却不能完全赔偿,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,总公司需补足赔偿差额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四条规定,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,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,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;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,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。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分公司在不同登记情况下的用工主体资格,进而影响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分公司工伤赔偿责任承担依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区分。取得的,具有用工主体资格,职工工伤时,分公司以本单位名义担责,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分公司支付。
2.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,由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3.实践中,分公司通常有运营资金和资产,有一定担责能力,但总公司对其经营行为最终负责。若分公司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,总公司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
解决措施与建议:分公司应及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并为职工参保,降低工伤赔偿风险。总公司要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,确保分公司合规运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分公司工伤赔偿责任承担需区分情况,取得执照或证书的由分公司担责,未取得的由总公司担责,分公司无法完全担责时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
法律解析:
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分公司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就有了用工主体资格。在此情况下,职工发生工伤,分公司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由分公司支付。若分公司未取得执照或证书,就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虽然实践中部分分公司有一定资金和资产能担责,但总公司最终要对分公司经营行为负责,当分公司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时,总公司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若您在分公司工伤赔偿责任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准确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时,具备用工主体资格。在此情况下,分公司职工发生工伤,分公司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由分公司自行支付。
(2)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,此时由具备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(3)实际中,分公司一般有运营资金和资产,有一定承担责任能力,但总公司对分公司经营行为负责。若分公司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,总公司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
提醒:
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应重视工伤保险参保工作,避免因未参保导致承担高额赔偿。不同案情责任承担情况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具备用工资格,员工工伤时,分公司以自身名义担责,参保的由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分公司支付。
2.若分公司无执照或登记证书,由总公司担责。
3.实践中,分公司有资金资产可担责,但总公司最终对分公司经营负责,分公司担责不足时,总公司补充清偿。
(二)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由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总公司要积极处理职工工伤事宜。
(三)若分公司有一定承担能力却不能完全赔偿,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,总公司需补足赔偿差额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四条规定,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,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,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;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,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。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分公司在不同登记情况下的用工主体资格,进而影响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分公司工伤赔偿责任承担依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区分。取得的,具有用工主体资格,职工工伤时,分公司以本单位名义担责,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分公司支付。
2.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,由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3.实践中,分公司通常有运营资金和资产,有一定担责能力,但总公司对其经营行为最终负责。若分公司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,总公司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
解决措施与建议:分公司应及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并为职工参保,降低工伤赔偿风险。总公司要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,确保分公司合规运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分公司工伤赔偿责任承担需区分情况,取得执照或证书的由分公司担责,未取得的由总公司担责,分公司无法完全担责时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
法律解析:
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分公司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就有了用工主体资格。在此情况下,职工发生工伤,分公司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由分公司支付。若分公司未取得执照或证书,就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虽然实践中部分分公司有一定资金和资产能担责,但总公司最终要对分公司经营行为负责,当分公司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时,总公司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若您在分公司工伤赔偿责任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准确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时,具备用工主体资格。在此情况下,分公司职工发生工伤,分公司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由分公司自行支付。
(2)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,此时由具备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(3)实际中,分公司一般有运营资金和资产,有一定承担责任能力,但总公司对分公司经营行为负责。若分公司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,总公司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
提醒:
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应重视工伤保险参保工作,避免因未参保导致承担高额赔偿。不同案情责任承担情况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具备用工资格,员工工伤时,分公司以自身名义担责,参保的由保险基金支付待遇,未参保则分公司支付。
2.若分公司无执照或登记证书,由总公司担责。
3.实践中,分公司有资金资产可担责,但总公司最终对分公司经营负责,分公司担责不足时,总公司补充清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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